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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信保诚人寿推出「隽享永固私享版」年金保险 B3 款(分红型),打造低利率环境下优选财富资产

来源:网络   发布时间:2026-03-30 11:32    阅读量:6452   

在市场利率持续下行、全球经济波动加剧、资本市场震荡加剧的多重背景的情况下,家庭财富管理面临的不确定性显著提升,居民投资需求已从追求高收益转向追求稳健与确定性增长。分红险作为家庭资产配置的重要工具,凭借保障功能、浮动分红的核心优势,正成为家庭财富规划中优先关注的配置选择。

面对市场与客户提出的新需求、新挑战,近日中信保诚人寿推出的「隽享永固私享版」年金保险B3款(分红型),回应了市场对确定性保障与收益弹性的双重需求。该产品通过特有的长期性和稳定性,构建起应对资金缺口与人身风险的双重保障机制,致力于帮助客户为未来品质生活提供一份可预期的保障。

确定性领取+红利分配筑牢家庭财富基石

据了解,中信保诚「隽享永固私享版」年金保险B3款(分红型)作为一款分红型年金产品,以确定的生存金保障为核心,辅以红利共享机制,可帮助家庭降低外部不确定性风险,充当资产配置中的稳健 “压舱石”。

在确定性层面,根据合同约定,自合同第五个保单周年日起至保险期间届满,若被保险人在每个保单周年日生存,公司将在该保单周年日(含满期日)按本合同基本保险金额的10%给付生存保险金,形成可持续的保险金领取,可在一定程度上覆盖日常开支、医疗护理等核心需求。同时,若被保险人生存至105周岁,可一次性领取满期保险金,为长寿人生提供资金支持。

若生存金受益人选择不领取生存保险金,也可选择将生存保险金用于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本合同的累积交清增额保险金额。

在红利分配方面,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公司会每年根据分红保险业务的实际经营状况确定红利分配方案。

红利领取方式多种选择+灵活设计激活家庭财富增长引擎

值得一提的是,中信保诚「隽享永固私享版」年金保险B3款(分红型)的保单红利分配方式为现金红利方式,可以为客户提供了多种领取方式,客户可选择匹配自身需求的方式进行领取。

比如,客户可选择红利留存在本公司储存生息,每年按照现金红利储存生息利率以复利方式累积生息,实现资金“递进式”的增长。在合同保险期间内,客户可采取现金领取的方式随时申请领取留存在本公司的现金红利余额。

又如,客户可以选择将红利用于抵交保险费,如果有余额将按前述第一种领取方式,约定进行储存生息。

再如,客户还可以选择购买交清保额,以红利作为一次性交清保险费购买交清增额保险,增加合同的累积交清增额保险金额,若叠加生存保险金交清增额,即可实现保单的“双交清增额”——这种功能,不仅将分红及生存保险金部分灵活转化为保额增值,更形成保额与红利增长的循环,有助于实现家庭财富的多元规划。

此外,在财富增值的同时,该产品还提供指定第二投保人、变更生存金受益人、身故保险金分期领取等服务项目,为客户提供灵活的代际财富规划方案,同时高额投保无需提交体检证明,为客户打造更为便捷的投保体验。

康养结合+高品质服务 提升客户体验

除了财富保障之外,中信保诚「隽享永固私享版」年金保险B3款(分红型)也为客户构建了全方位且高效便捷的健康保障后盾,客户可享受健康管理Health+服务,包括关注生理健康的“小信医生”,心理健康服务“聆听心语”等服务。

在尊贵礼遇方面,该产品提供全球旅行和医疗救援、驾车关爱等服务,在专业的财富管理之余让您拥有更加温暖的服务体验。

作为国内较早布局分红险领域的先行者,中信保诚人寿自2000年成立之初便开始深耕这一领域。从2001年首张分红险保单生效至今,公司在近25年的分红经营历史中用持续的稳健经营,以长期稳健的经营成果兑现了对客户的承诺。

风险提示:

1.本内容由中信保诚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发行与管理,代销机构不承担产品的投资和兑付责任。

2.本文宣传内容仅供参考,产品责任、责任免除、保险单借款、现金价值、增值服务等请以保险条款、保险单或其他保险凭证、投保单、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声明、批注、批单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其他书面材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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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中信保诚人寿将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规范,诚信经营,为您提供安全、稳定的保险服务,具体保障范围请以合同为准,故而请您在购买我们的相关产品或服务时,充分阅读并了解相关条款等法律文件。

5.市场有风险,投资须谨慎。

6.投资人应当认真阅读与产品相关的法律文件,了解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并根据自身的投资目的、投资期限、投资经验、资产状况等判断产品是否和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相适应。

7.保单持有人可以保单红利的形式享有保险公司分红型保险产品的盈余分配权,未来的保单红利为非保证利益,保单的红利分配是不确定的,在某些年度红利可能为零。

8.关于购买交清保额的提示:我们将根据下列方式确认累积交清增额保险金额对应的各项保险金,在我们按本条款第 1.2条“保险责任”给付各项保险金时给付:累积交清增额保险金额对应的各项保险金=当时基本保险金额对应的该项保险金×累积交清增额保险金额÷当时基本保险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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